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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2    来源: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鄂建办〔2014〕13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呈多发态势,截止到5月15日,全省共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9起,死亡1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2.5%和33.3%。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迅速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全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4〕58号)要求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深入贯彻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企业必须在项目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数再检查,县(市、区)对纳入监管的项目及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州、林区)对所属县(市、区)的项目及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查,按照“领导挂帅、全地域覆盖、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彻查施工现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彻查监管部门履责情况,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6月上旬,省厅将对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管理,且存在严重问题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省内所属全部项目停工整改,并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建设单位违法建设行为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不履行监管责任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处理。

二、严格实施建筑市场“黒名单”制度

建立并严格实施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存在严重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质量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日常管理,信用信誉等方面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逐步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地也要建立并实施相应的建筑市场“黒名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建筑市场“黒名单”管理,并将当地“黒名单”上报省厅,实施上下联动,全方位严厉打击建筑市场不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联合工商、技术监督、招投标管理等部门重点对建筑市场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接工程,以及流通领域非法经营不合格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及建筑施工安全用材及构配件等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实施打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办。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协调各方力量,扎实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四、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要求和省厅制定的考评办法,加大对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督促力度,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检查、日常安全监管和许可证延期审查工作,深化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与企业的市场准入清出、招标投标、日常管理、信用信誉挂钩,对于考评不达标企业,坚决不允许进入建筑市场,对考评优秀企业在许可证延期、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惠条件,增强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五、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主要领导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真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市(州、林区)要加强对县(市、区)的层级管理和指导,帮助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缩小层级间管理差距,全面落实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排,确保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建设,严禁不按客观规律抢进度、随意压缩合同工期的行为。施工企业要加强对项目监管,严禁以包代管,要加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等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班前教育等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工人自我防范意识,监理单位要对现场安全生产严格把关,发现隐患和安全生产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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